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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应由任课教师全权负责;教师应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尽量避免代课、调课及停课现象的发生。如需代、调、停课,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教师应严格执行公共体育教学部规定的教学安排,无权私自停课或无故调课。
二、如执行学校的临时调课、停课通知或根据公共体育教学部实际情况需进行调课、停课由部门统一安排,并通过QQ群、微信群、会议宣布等形式通知。
三、教师因故不能上课,需请教师代课,提前办理《海口经济学院调、停课通知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教学进度、教案和点名册,由教学负责人签字批准,再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手续,必须电话请假,并应在事后一天内补齐手续。
四、如遇天气等自然原因,确实无法上课时,应上报教学秘书备案。
五、出现以下情况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1、教师未经公共体育教学部批准调课,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责任由任课教师、代课教师共同承担。
2、代课教师出现迟到、早退、旷课、未完成教学任务及学生对教学效果不满意等情况,责任由代课教师承担。
3、教师未请到代课教师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公共体育教学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