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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20-12-09 09:12:53浏览:204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分管校领导秋季教职工学习班上的工作部署和学校建设海南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要求,鼓励广大教师不断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一)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发展起促进作用的研究课题;

(二)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较强应用价值的对策研究性课题;

(三)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

(四)与“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相关的课题。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辅导员、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被终止课题研究或撤项的课题负责人,自终止或撤项之日起满一年,才能申请新课题;

(三)上年度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课题;

(四)每人申报1个课题,每个课题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名,至少有一名学生参与,每个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

(五)学工干部和辅导员应积极申报课题,参与科研活动。

三、中期检查与结题

(一)立项后的课题应在2021年12月前完成,2021年5月,课题领导小组对各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验收;

(二)课题结题方式:申请结题者须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并经课题领导小组评审通过。上述发表论文中,课题主持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三)课题立项后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课题负责人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不能申报校级课题。

四、资助经费

2000至5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表打印件一式3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含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2);

(二)2020年12月1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科研范围.doc

                   2.《海口经济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海口经济学院

                                        2020年12月7日